宜章县文化馆于1957年建馆,2008年加挂宜章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,与县文化馆合署办公,为县编办核定的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。核定编制9名,现有工作人员7名,有中级职称2人,初级职称4人,管理人员1人。设馆长一名,副馆长一名。文化馆内设办公室、戏剧、舞蹈辅导室、器乐辅导室、美术摄影室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室、文学创作辅导室、资料档案室、综合活动展览演出室。
主要职责是: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遗产保护(传承)规划;拟定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;组织开展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;组织、协调全县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;承办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;组织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;负责全县有关文化活动的组织、宣传工作,完成省、市下达的各项文学、美术、书法、摄影、音乐、戏剧等创作任务;负责搞好作品创作、节目演艺,送上级展出调演;负责对全县有关音乐、舞蹈、戏剧、文学、美术、书法、摄影爱好者的培训和辅导工作;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;搜集、整理、保护民间文化艺术遗产,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,开展对外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负责配合县有关部门搞好文化宣传和文艺演出以及送文化下乡工作。负责组织、指导群众文化活动,送戏下乡、免费培训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。
点击上方文字进入文化馆门户网站